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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 13:06:03| 人氣2,423| 回應2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抗爭與野蠻----民營部落格自主權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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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間,看到訪客頭像,全部變成抗議標章;順源按了幾篇文章,驚覺抗議的,都是小天使經常推薦的台長。

其中,待月台長寫的較溫和,於是我在他的文章中,提了些我個人的看法;相互往來了三篇見解,隱約可以窺知,抗議者的基本主張如下:

1.Pchome沒明說保留日後版面調整權(事實上,有寫在啟用同意書那一大堆文字中),卻鼓勵台長們絞盡腦汁設計頁面,致前功盡棄,有被騙的感覺。

2.要擺廣告可以,但應該放在[適當]位置。

3.拆違建也會先通知,招呼都不打就上廣告,非常不尊重台長們。

4.此地因台長們而欣旺,是台長讓PCHOME有人氣有商機。

5.認為廣告使台長卑躬屈膝,要用[嗆聲]表達驕傲。

我的論點簡述如下:

1.部落格的伺服設施是私產,不是公產;既是私產,除侵害社會公益要被節制外,為何不能享有排除他人干擾的權利。

2.私產公有化,如開放空間、獎勵停車位等必須對社會大眾開放,他的前提是私產享受國家給予[特定且確定]對價利益的條件;若無此[特定且確定]的對價利益,私產絕對私有,應該受到保障及尊重。

3.法治國,必定是先法、再理、後情;蓋[情]字寬嚴不一、認定不同、因人而異;[法]既然授予私人有權排除對所有權的現實侵害,私人何需盡到排除侵害前的通知或溝通義務呢?(不讓PCHOME任意放廣告,就是對所有權的侵害)

4.無償使用他人之物,是本案的先天命題;久占部落格的台長們,不能因為[久占]而主張[所有權]要受制於[使用權]。若要用[使用權]去節制[所有權],一要靠立法,二要靠約定,三要在未來能行成公序良俗,在此三條件成就前,台長們實在沒理由瞎起鬨。

5.Pchome首頁,不只有新聞台,台長們的知名度,說好聽是相輔相成,說難聽[我們有多大本事,可以同時認識或吸引百人或千人的粉絲呢?],個人認為台長們也相對受利,從所受利益添加一些不利益(就是受益少一些),這樣也可以鬧喔!

6.鬧的人,大部分都是紅旗,所以我說[打著紅旗反紅旗,紅旗以為是紅旗,換到他處變白旗],換到他處要重新由白到紅,不是做不到,只是要時間,因為時間也是利益,所以大家胡鬧。

7.若不要廣告,就花錢買版面如[騎士論壇](http://odobiker.bdcweb.org/phpBB3/index.php),按流量計算,我目前每年只要負擔8,400元,數百人就可以一起共用一個網站;依契約規定,此空間,在我付費期間我專用,可以排除他人干預。愛攝影的朋友,一個鏡頭就要數萬到數十萬,平時租模特兒也要數千元/時,難道付不起租網站的錢,非要硬ㄠ不要錢的免費網路平台嗎。

8.發這篇文的主要目的,也是因為[抗議的發文,發覺大家的理念都相同],感覺很奇怪,怎麼可能只有一個方向,一種聲音呢?

[權利],的確要靠爭取,才會獲得;[價值],也需要靠表現,才能彰顯。一如,同性戀合法化,逐漸成為基本人權。

無奈,我深受倫常的制約,總覺得某種普世價值,一直被扭曲;一如,{希臘可以公然賴帳}-------希臘人站在希臘立場,根本不認為有錯,還會覺得被歐盟壓榨-------可是,我們站在遠處觀察,{欠債還錢}需要懷疑嗎?------------一如,我在本文強調的{無償使用權,可以凌駕所有權嗎},如果可以,文明還能稱為文明嗎?好意思用嗆聲來彰顯[驕傲]嗎?

也許我的思想落伍了,但落伍也是一種聲音,就讓我表達沉默者的一種聲音吧!讓檯面上,起碼有不同的唱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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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待月往來文如下,因待月台長禁止他人複製該台文章,經徵得她同意,我逐字敲打如下,如有閃失,仍請 待月海涵為禱

本文引自,待月草台長以下文章
http://mypaper.pchome.com.tw/hippo0413/post/1322539749

雖然廣告是平台賴以維生的命脈

但也必須考慮安插在"適當"的位置!!

這是對個人新聞台台長們的尊重

更是Pchome個人新聞台管理者表現自重的方式

這一次的"壓頂"安排,真的有欠考量了!!

引起了如此大的迴響~

想必已足夠引起Pchome個人新聞台管理者的三思何重新考量!!

要知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沒有了高人氣的台長們的努力和支持

廣告商是不會上門的!!

深信,以Pchome個人新聞台管理者的聰明睿智

一定能夠安排出一個雙贏的局面!!

期盼能夠早日雨過天晴

還我們這些以Pchome個人新聞台為家的台長們

一個"潔淨美觀"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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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見:


有人說,我有空房,歡迎借住,於是有了不定期使用關係。

房客,用ㄚ用ㄚ,甲厚道修報,大家都搬來住,各自裝修美好屬於自己的家。

有一天,房東說,房子是我的,我不要粉刷的牆壁,我要貼磁磚,裝鋁門窗。

房客說,我喜歡原來的古樸,請你不要動。

Kindle在亞馬遜上熱銷,大家付費買電子書;在中國人的地方,大家爭相下載破解版,就是不肯付費。也就是,享受權利,不負擔對價。

為了不負擔對價,我們甚至會說,是我們炒熱新聞台,新聞台應該對台長付費。意思就是說,房東應該花錢請房客來住,且不准收回房舍,也不能驅逐房客,因為,房客帶來人潮,炒熱地皮。

每個人,都不會認為自己不是君子,都不會認為自己講的不是歪道;但從以上的說明,誰正誰歪,為大家自我判斷是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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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月草答覆:

........敬謂語略.....有些粗淺的疑問,待月仍百思不解,困惑極了!!

1)地主讓房客入住的當下,亦同步開放了機制,讓房客得以按自己的喜好裝飾各自的家。能夠享受如此善意的安排,的確是房客們天大的福氣,理應銘感在心,沒齒難忘。於是,費盡心思,打造溫馨的家園。以為,從此可以安居樂業。誰知道,再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好無預警的,地主竟差遣了工人,把辛苦建立的家園改造得面目全非!!

房客們看見了...除了錯愕!!仍是錯愕!!除了憤怒!!仍是憤怒!!

待月當然明白,土地是地主所有,從地主的角度來看,改些裝潢算不了什麼,就算地主真要拆房還地,也是天經地義的事,但總得做到最起碼的"尊重"吧,事前,貼個公告什麼的,或知會一聲吧。政府要拆除違章建築,也得公告一下,寄封存證信函,可從沒有這樣"霸道"呢^^對吧?

待月只想問...既然、房子的一切"裝潢",最終,都只能照地主單方面的計畫走,起初,又何必開放"各自自由設計"的機制呢?

乾脆,一開始,就把遊戲規則說清楚講明白,所有房子統一規劃,房客不能有任何意見,願意遵守的才能入住,不是簡單多了!!

這種不被尊重,白忙一場,被耍弄的感覺,才是讓房客人人怨聲載道的理由,kevin大大想必也能體會一二吧?!

2)負擔對價...

假若,地主認為充塞在房子裡的廣告,是房客住房應該支付的"對價",大可以明白告知,畢竟,使用者付費,早已是現代人的共識!

但,這種安排,亦須使用者和提供者,積極的互相溝通,獲至一個共識,一個可行的方法。

從未見過,單方面一意孤行,拒絕溝通,拒絕協調,拒絕回應者,能成得了事的!!

古有明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願地主大人,慎之!戒之!

最後,請容帶月套句家鄉話..

這一回~

恐怕,地主的"吃相"是太難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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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答覆

大家的心境,我十分了解,因為我也是受害人;但我不會動氣,我也希望大家回復到理性的原初,冷靜的確認,下一個免費的網站,能夠保證永遠維持現狀嗎?

積非成是,與[引誘]積非成是,同樣都不是維持社會祥和的方式;但,都是現實生活中,大家引以為主張利己權利的方法。

無償使用者,最後主張【我願付費】,來迴避原來不能主張權利的事實;【引誘】者,一直悶不出聲,故意不說【當時你們都按了使用同意書】,我【保留了】任意變更的權限。

法律的兩難,就是必須在這兩者之間做出選擇,【信賴保護】只能拿來對抗政府高權,目前還不能對抗民事相對人。當判斷的基礎,抽象的回到最原始所有權的保護時,答案或許就不會那麼複雜了。

百貨公司設櫃,往往是包底抽成,這樣的制度設計,它的利益才能隨業績擴大而增長;如果設櫃廠商說,我願付【合理】租金,且我要終身使用;我們若是百貨公司(假設成長型的公司)的經營者,我們會答應嗎?

每個免費網站發展到最後,都會商業化,這已是一般經驗了;如同當年MS DOS,免費到最後,大家全部套牢,長期買window & office作業版權,成就了比爾 蓋茲的王國。

這只驗證了一句老話-------------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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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月草再回文:

相信,沒有任何一個有"理性"的人,會提出"保證永遠維持現狀"的要求吧^^,但卑微地要求一個合理的"保固期"也不為過呀~

否則,朝令夕改,一日三變,台長們又該以什麼為依歸呢?!

況且,要求台長們"永遠"處在一個乖乖"配合"的狀態,恐怕,也不該是"有理性"的經營者的合理態度吧?!

法律的設立和執行,是脫不了情、理、法的先後次序的^^

不然,怎會有..."a matter of doubt"的判例呢?

怎會有..."若違反善良風俗"的但書?

百貨公司設櫃怎可能有"終身使用"的約定?

不只是百貨公司經營者不會答應,相信設櫃的業者,也不會

傻傻的簽立這樣的合約!因為,萬一百貨公司經營不善,門可羅雀,要撤櫃也難啊!

所以,一切的契約的訂立(有償或無償),必須具有有效期限的設定,目的是防堵任何一方的出爾反爾行為,影響了對方的權益。

反觀,Pchome的使用合約,既沒有"有效期",更是一個"公平合理"可爭議之約,在法律之前,真的站得住腳嗎?

無償使用者,最後主張[我願付費],並不是迴避原來不能主張權利的事實!!

只是,他們迫不得已,逼於無奈的下下策!!

只是,退而求其次,希望以金錢滿足經營者的"對價"要求,期盼

因此可以保有"家"的完整,免再受凌遲之苦而已!!

天下當然沒有白吃的午餐^^

但現在卻苦無溝通的窗口

就算想要付午餐費/住宿費/甚至...保護費

請問.....該交給那位人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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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留言

與其跟Pchome窮建議,不如先小人後君子,以眾人之力,跟【痞客邦】談條件;如此才能避免落戶後,再一次發生廟祝趕僧尼的事件。

法是管理【人】的事,必定與人情攸關,只是現代法治國,因【情】的標準寬嚴不一因人而異,所以斟酌順位【法】為優、【理】次之、【情】最末,這也是不得已的選擇。

罪疑從輕,這是刑法的概念,主軸在保障人權;至於使用他人之物,該他人(所有權人)應有一定的容忍義務-------------這個概念要發展成公序良俗------------需要我們很大的努力才有可能。

抗議與發牢騷,效果短暫;各位賢達,不彷從消費者保護角度去想想,我們有何種權利可以主張;想到理由,找對機關,這個問題才有可能在未來被徹底解決

 

台長: kevin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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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月草
既然,今次抗議的對象是pchome
所以待月不想花太多力氣在無謂的對話上^^
(各有不同立場,說再多也解决不了置頂廣告的困擾
況且言多必失,謹言慎行是待月的自我規律,見諒了)

假若,Kevin大大對事實的真相仍有興趣
或許,請撥空參考最新貼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hippo0413/post/1322557714

公道自在人心!!待月不再打擾了~

晚安^^
2011-11-01 22:55:58
版主回應
謝謝來訪,也感謝授權轉載;
多元社會,多元表達;各自防禦,相互尊重。此真民主素養也
再次,感恩

至於Pchome給的回復,我只能說,它們的公關已經做得非常非常好了,不熅不火,口頭道歉,但絕不退讓;符合[所有權]駕馭[使用權]的法則。它們回得很好,足堪我借鏡。
2011-11-02 06:41:25
個人覺得「山不轉路轉」囉...
雖然我也不喜歡那些壓頂的廙告
不過改成「復刻版」就沒有廣告啦!!
雖然自己做的邊欄不見了
但至少版面乾淨了不少!!
醬...也還不錯~
2011-11-01 23:07:45
版主回應
是的
人在屋簷下,為何不低頭;若人人都可以硬凹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那這個世界的秩序要如何建立呢?
真希望他們也能轉個念,多創作,少抗爭,真和平。
2011-11-01 23:31:40
闊瀨老叟
我尊重每種意見 也尊重每個人的看法
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 都算是種交流
每個人就盡情表達自己的看法吧
午安~~~
2011-11-02 13:00:17
版主回應
謝賞文;然而,對行為的批判時,很難不涉及人身,因為行為來自人的思想與動作;不對[思想、動靜]為敘述,就脫離了事實,相對根本上也很難構成論述了。

所謂[人身攻擊]應該要縮限於[特定人],否則大夥對Pchome網管人員的批評,不也構成人身攻擊了嗎?
2011-11-02 13:52:06
CARESS.C果子
台長真是細心且費心的在編撰這篇文章,

我看了許多關於抗議的發文,發覺大家的理念都相同,

其實這一次引起廣大的反彈,也意味著台長們的團結,

以另外一個層面來說大家對這裡的情感真是非常奇妙^^
2011-11-03 05:04:56
版主回應
謝謝您的回覆;發這篇文的主要目的,也是因為[抗議的發文,發覺大家的理念都相同],感覺很奇怪,怎麼可能只有一個方向,一種聲音呢?

[權利],的確要靠爭取,才會獲得;[價值],也需要靠表現,才能彰顯。一如,同性戀合法化,逐漸成為基本人權。

無奈,我深受倫常的制約,總覺得某種普世價值,一直被扭曲;一如,{希臘可以公然賴帳}-------希臘人站在希臘立場,根本不認為有錯,還會覺得被歐盟壓榨-------可是,我們站在遠處觀察,{欠債還錢}需要懷疑嗎?------------一如,我在本文強調的{無償使用權,可以凌駕所有權嗎},如果可以,文明還能稱為文明嗎?好意思用嗆聲來彰顯[驕傲]嗎?

也許我的思想落伍了,但落伍也是一種聲音,就讓我表達沉默者的一種聲音吧!讓檯面上,起碼有不同的唱腔吧
2011-11-03 08:25:01
龍冬子
對於版主上文的七點主述論點 , 我個人附議 .

另關於您提到的您的發現 : " 抗議的 , 都是小天使經常推薦的台 " 這部份 , 據我所知 : 在pchome首頁的選文選站區塊 , 有些是pchome網管挑選的 ( 比如 : 好台新文 ) , 有些則是系統選土豆選出來的 , 比如首頁右下角的 "上周推薦文章" , "上週愛的鼓勵站台 ","上週活躍台長"等 , 恐怕就與台長間的 " 禮尚往來 " 和"彼此的私交 " 有關 .(是可以人為操控的 ), 您會發現有些人氣台長就是常到各站台做公關的那些人 , 像最近在 " 開發日誌 " 說我是"工讀生"的某人氣台長 , 自己可能都忘了來過我的版做過回應 --> 說我的該篇文章寫得感人 , 卻連我是誰都不知道 , 呵...) , 我記得 " 哈燒文章 " 和 "哈燒相片" , 也跟點閱率 和推薦數有關 ,由系統自動挑出 ( 最近有沒有改變我不是很清楚 ). 所以啦~ 如果說" 安史之亂 "是唐玄宗養出來的 , 那麼 PChmoe的事件呢 ? 怕是其選文機制養出來的...

很多黨派或政治團體組織裡內部的意見 , 往往有所謂的 " 鷹派 --主戰 , 強勢 "和"鴿派--主和 ,懷柔和溫和", " 鷹派 " 作風通常較積極 , 強勢 , 強硬 , 所以台面上多聽見其聲音看見其蹤影,聲音往往比較大 , 但並不代表 " 鴿派 " 不存在 , 這是路過的看倌該理解的一部份 . ( 其實在這裡我建議 , 潛水的鴿派若不方便公開出面 , 可以私底下寫信給網管提出個人意見 , 這樣比較可以讓網管瞭解真正的 " 民 意 " . )

畢竟 , 一個團體的意見 , 不容某些小圈圈的壟斷 ;一個團體的未來 , 也不容某些小圈圈的操控.
2011-11-03 06:17:24
版主回應
小姐,您也一早起床喔,嘿嘿,咱們都是落伍的老人家囉,不敢也不會,學希臘人,欠債也要嗆聲,大家集體賴帳,德國法國活該倒楣.
2011-11-03 06:27:57
CARESS.C果子
其實我所說的「大家理念都相同」,是我認為各位台長們都在替這塊地方發聲,不管大家如何比喻,或是什麼方式表達心中的不爽都好,實質上都是因為這件事情在不滿,也許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因為喜歡這裡才抗議,純粹是新聞台作法令人不悅,才陸陸續續的發表自己的想法,其實趙先生的作風很令人激賞,別說自己落伍了,這樣連來不及落伍得我都感到慚愧了…



我認為這個世界…沒有所謂的平衡點,最近聽到最讓我震撼的一句話是,希望為了不傷害到我,做成[切豆腐,兩面都光滑]的程度。豆腐或許可以兩面光滑,但在傷害與被傷害之間,真的只有切豆腐這麼簡單嗎?

我也許也深受倫常的制約,在信念與人格之中掙扎…
2011-11-03 06:48:06
版主回應
感謝您再次回覆,祝福您平安順遂

用最簡單的語言來表達我的看法--善用大家的高知名度,用建議替代抗議,用溝通取代嗆聲,尊重別人的所有,謀取大眾的福祉。

[切豆腐,兩面都光滑]---這是偽善---因為隱藏的重點是[切了那一刀]。我衷心的希望,不要切下那一刀,讓做豆腐的人,自覺的,去做出,公認的好豆腐。
2011-11-03 08:36:22
CARESS.C果子
其實仔細想想,這場抗議活動好像沒有實質的作法,

雖然是吸引了很多反對"頂上"連結廣告的許多台長加入,但真正有將建議傳達給PC管理員的台長還是少數,

也出現了「嗆聲的驕傲」(?)貼紙,這感覺有點偏離了,以我個人來說,我喜歡的是這裡最初的模樣,雖然
就如趙先生所說的,他們有權力改變,但我覺得,至少也「保留」舊的遺跡,其實人氣部落格不也是各有特色嗎?但PC所給我的感覺是,捨棄自己原先的特色在追逐別人的影子,而且還剝奪了我們原先擁有的,像是遺失"文章"以及"留言",以租屋客來說,房東當然有權力改造他的房子,但要是連房客的東西都損毀了,這就怎麼看都不對了。

另外,依照我待在PC的印象裡面,這裡的資深台長們,
大多都是非常有深度且涵養的,而那大多數台長,都是在PC又有甚麼狀況的時候團結起來,也默默的支持,
雖然我不敢說自己是其中之一,畢竟我也曾經出走過,
但「現在」大部分的新興台長,或是資深但「另類」台長,他們的作法與出發點我就不敢保證了,至於部分[高人氣]台長因為自己的高人氣所以"占有一席之地"?這就,各有千秋了,畢竟涵養與深度並不是灌水就能擁有的。
2011-11-03 10:10:22
版主回應
就從「保留」舊的遺跡這個概念來說吧,希臘人好端端的每週只工作50小時,歐盟憑什麼要他們多工作5小時;就希臘人看希臘,外在一切的要求,都是不合理的。

但我們都很清楚,因為希臘有國債要還,必須做更多的工作,來創造資源。同樣的,在這邊,我只問Pchome有無權利收回全部版面,若有此權利,一定有人要負擔返還的義務,也就是有債務要還,這些人要還債的人,就是[我們]。

當我們要返還時,請問我們安裝的定著物要不要撤除,若要撤除,就不可能完整保存,受損難免------因此也不會有人跟我們保證[完整如初了]
2011-11-03 17:21:38
CARESS.C果子
至於趙先生的豆腐之說,替我劈開了一條思路,我或許陷在"一體兩面"這四個字的陷阱裡面,但若是沒有那一刀,何來的一體兩面呢?

對我來說,刀並不是在我手上,若是阻止下刀,那情況可能不會有改變,所以…還是下刀吧,看看豆腐是不是真的會兩面都光滑,說真的,我很期待結果會是甚麼?

雖然商業化是一定的,但如果PC新聞台自始至終都保持原來的樣貌,是「原來的樣貌」喔!其它他們想怎麼加油添醋,東增西改,放入廣告都好,只要不要「拿掉」原本所擁有的就好了,像是以前有一類底圖我非常喜歡,但已經被不在了,其實PC與台長們之間欠缺的就是"溝通"吧,其他部落格如何我不清楚,但如果我們一直是以協調的方式在進行,也許情況就大不同了吧?

我好像叨擾太久了,不自覺話匣子就開了,還請見諒^^
2011-11-03 10:18:47
版主回應
謝謝您願意對話,對話才能找到真正的疑惑,各自才能衡量出可能的妥協方法。

這件事的爭點,也在,什麼是[原初]?誰同意過要[保留]原初?誰有權[主張]原初?所有權人--得、喪、變更、修改的制約界限為何?無償使用人的權限可以駕馭所有權人嗎?

不討論以上的細節概念,直接跳躍到[你對我錯]的答案,這跟[野蠻]有何差異呢?

此外,在[新聞台Blog使用條款]中http://faq.pchome.com.tw/faq_solution.html?f_id=4&q_id=56&c_nickname=mypaper已有說明,新聞台提供空間,但不保證資料完整,不同意者可以不要用。

或許大家會問,新聞台給[台長]的權利是什麼?---我認為(未必對啦)---就是新聞台保留全版面變動、廢止的條件下,台長於所登錄的空間範圍內,享有絕對的排他(不含新聞台]權利,新聞台以外的人,若侵犯了這領域,依法要負民刑責任。
2011-11-03 11:00:17
CARESS.C果子
其實我在當初創台的時候,也沒有閱讀過相關的條款,
只是抱持著逍遙的心態純粹發文解愁

我也沒有針對條款而訴說PC的不是,當然也沒有說「我對他錯」了,我是認為,他們的作法與其他部落格背道而馳,當然,這是沒有根據的,只是,這個問題在每個台長心中應該都有一把尺,我想留言並不是因為想爭辯什麼,而是PC所帶給我的美好感覺是什麼,還有為什麼我喜歡,只是因為我「個人」的因素所以感覺變調了。

其實,我覺得與其拘泥在條款如何的,其實更重要的是大家「不成文」的默契吧?

這個默契是指大家都知道對彼此好的方式,善待彼此,而這就是作法的問題,要怎麼將事實作到完善,這也是趙先生文章中所提到的重點之一

雖然其他人的出發點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個人參加這場活動的意義在於,想表達些什麼,就算條款說了哪些,明文規定了什麼,但也沒有任何一條是「禁止格友發聲」吧?

我還是覺得是欠缺了溝通的橋梁,很多人一氣之下就選擇了離開,我的想法與您一樣,就算到了痞客邦也難保它不會變質,雖然我這幾年看下來它的確是沒有變,不過將來的將來卻又是很難講了…而且我也覺得PC的公關做得很好,畢竟我也不只用過一個部落格,但能做到像他這樣非常「理智」的回覆,是真的頭一次見過!

不過我有個疑問,大家對小天使將台長的留言設為隱藏感到不滿,其實反過來想,將台長留在自己頁面上的留言設為隱藏這也是個人自由吧?只是因為置入廣告事件,加上小天使是PC的管理員所以被放大化?

我覺得,這一類抗議的事情在各個部落格裡都屢出不鮮,好像不管怎麼作都會被罵,只是原因不同而已,

只要運作跟策略持續改變或許紛爭就不會停止吧?
我想知道的是部落格必須誇張到什麼地步才算是真正的「過分」了。
2011-11-03 11:31:24
版主回應
1.法律要保障的對象,是沒有選擇權的人;此如當年中華電信定型化契約,他的不合理免責條款,會被宣告無效。本件,Pchome並非唯一的Blog提供者,使用人也有不用的選擇權,他給了條款而使用人不看,就很難去責怪Pchome了。

2.有條款不用,卻主張「不成文」的默契;當雙方默契不同時,要用誰的默契呢?

3.民主國家,一定不會禁止格友發聲,就如同不會禁止希臘公投一樣;但債總得要還,權利大小強弱總要弄清楚嘛。----權利受壓迫的人,才要抗議;本件,所有權本來就可以支配使用權,若凡是受支配的都可以抗議,那完了,這社會就不會有秩序,所有東西都可以抗議了。
2011-11-03 16:50:41
CARESS.C果子
我認為,一個部落格,就算條款中都有「不保證」資料完整,那如果常常這個遺失,那個救不回來的,想必這裡一定是沒人要使用的,雖然它寫得很明白「不同意」者不要使用,但就算擁有「絕對排它的權利」,格友們希望自己所寫出的文章能夠全數保留且有保障應該是最基本的希望,那如果部落格不能保證這一點,要用什麼方式讓格友們放心地使用呢?"絕對排它"應該是基本中的最基本了,否則怎能稱呼「個人」新聞台呢,不然可以改為「大眾」新聞台,或是「大廳」新聞台了

就針對這次廣告問題,是因為直接「斷頭」是有些誇張了,對於斷頭算不算「野蠻」的作法呢?

就算條款裡沒有明寫廣告不會從哪裡冒出來,但,這對所有的人來說,無關於其他,就是有種被冒犯的心情衝出來吧,我覺得撇開法不說,讓這裡得格友們大量流失實際上也是對PC很不利的…

還有我想知道趙先生除了表示格友們作法或許差強人意以外,對PC管理員有甚麼樣的建議呢?
2011-11-03 11:44:56
版主回應
A.有關資料完整性保存部份?
1.那家免費部落格敢承擔[資料完整保存]責任呢?
2.無償儲存資料保存的處裡措施良窳,跟廠商商譽有關,跟他的義務無關。有責任做的好,來客多,反之則否。
3.格友上網,全靠電腦,既會電腦,當然也會儲存;自己東西,自己不備分,會不會有率己從輕,刻人過嚴的偏頗呢?
4.版面配置,前已說過,格友只能在站台允許的範圍內擺東西,也就是說,站台有絕對的調整支配權。

B.對PC管理員有甚麼樣的建議呢?
好問題
我的答案是
1.確認新聞台不是福利機構。
2.確認老闆付薪水,不是為了公益
3.承認搞出各種[台]的目的,就是為了吸引人氣,然後商業化。
4.直接承認,現在已小成氣候,開始要收割,因為要對股東投資做交代,必須增加廣告收入。
5.沒人氣的報台,考慮刪除;有人氣的報台,多灌廣告。
6.要走的不要留,要留的絕不趕,6個月不出新聞的,一律刪。
7.若老闆說要公益,要文創;於取得股東會同意後,以上皆非。
8.提供付費空間供台主選擇,付費區,廣告收益歸台主收取,廣告置放區位,由台主決定;台主亦可拒絕廣告。
2011-11-03 17:07:04
CARESS.C果子
依照A的回覆,的確,台長們可以在自家電腦自行進行備份,但大多數的人都認為,與其這樣還需要用甚麼部落格,會上網就是一個和他人互動的方式,而且是大多數的人「認為」,這應該是對部落格的基本心哩,台長們也沒有要PC擔保「資料保存的責任」,只是希望"頂上"可以轉移到"隔壁"

我個人覺得,不管是頂上還是隔壁我們都管不著,
我只知道台長們絕不是因為想霸道甚麼才發表抗議,
只是這抗議之中或許有人背道而馳,也不代表存有惡意,畢竟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每位台長的情感與想法不是單單以「法」就能釐清的,這是指「情感」喔,
而不是PC作法如何的

其實就算「發聲」也還不構成所有權可以支配使用權,難道發聲的人就一定有惡意嗎?想霸道嗎?不盡然是,至少我會在這與趙先生討論是因為想將疑惑弄懂,絕對不是想挺「嗆聲的驕傲」,說實在的,就算我們在這裡來回上百回,相信也純粹是我們倆的互相往來而已,也不會有甚麼影響或是改變

呵呵,關於大家「不成文」的默契我想大家都了然於胸了,現在大家針對的只是頂上的廣告而已,也並沒有其他過分的要求,其實依照您一條一條舉例出來的條款,以及您所認為的情況與走向,我覺得更要考慮的是,並不是所有台長都在乎這一環,否則怎會出現「嗆聲的驕傲」這張貼紙呢?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面對這種情況新聞台是如何處理與應變,就算發表反對文章那一定代表著反對嗎?用意就只是吵鬧而已嗎?
不見得。至少,我不是。

有趣的是,當有的人聲援管理員,有的人則想「捍衛」自己所謂的園地,這裡會演變如何,PC可以完全拿出條款來鎮壓嗎?台長們會乖乖就範嗎?與其討論已經定型的「形式」,我倒想知道事情會如何發展。
2011-11-03 20:58:32
版主回應
PC不會笨到拿條款鎮壓啦,因為PC在條款上決不會吃虧的。

他的做法,一定是[摸頭],摸完頭,依然我行我素;暫時沒人咬得死他。
2011-11-03 22:41:06
CARESS.C果子
B回覆中的第8條:

我個人是不太支持,因為我常因為工作的理由很長時間無法碰電腦,這情況就跟以前的無某很像,一定的時間沒登入就會被刪除帳號,引起很多人的反彈,我覺得更理想是設定自願"刪除站台"才將站台處理掉才好,而且這個情況應該也算是過渡期吧,搞不好PC已經醞釀要創「收費台」了,有付錢的人就享受當付錢的大爺或是少奶奶,沒付錢的就只要被斷頭廣告給「砍頭」了,然後部分有付錢的人都會說:「老子(老娘)有付錢,憑甚麼得不到好的待遇?」當然只有"部分"的人是這麼粗俗,大部分的人還是相當有教養的,只是,對自己已經擁有的權利不會讓步而已,

我還是喜歡PC新聞台最初的模樣,我是無限懷念,
但現在是抱持著祝福的心態,希望,留在這裡的台長們,可以繼續發光發熱。
2011-11-03 21:13:22
版主回應
當然囉!我也會喜歡原初;因為草創時,規矩未定,一切且戰且走;相對,台長們擁有最大的自由空間。

慢慢地,漸入佳境,豬羊鐵變色;相信,每位台長都有此預期,只是都不願接受這個答案罷了。

跟其他部落格相比,PC是由文化人參與創造,多了一點點文化味道,所以大家才會想要比比腕力,看誰力量大。

我們這樣對話,不是很好嗎?各說各話,各有立場,相互尊重,這不就是溝通嗎?
2011-11-03 22:47:57
待月草
謝謝Kevin大大的大幅修改^^
假若,pchome有您的敏於聆聽,善於溝通的誠意和能力~
大概這一回的事件,,早已天下太平了!
下午安^^
2011-11-04 17:49:04
版主回應
您滿意就好,借力使力,才容易論述,若有衝撞,仍請 海涵
2011-11-04 18:56:17
CARESS.C果子
其實PC新聞台最該死的地方就是

居然吸引了這麼多身懷絕技的人,真的是…臥虎藏龍

我覺得趙先生也是其中之一,就是因為這樣,

所以讓人捨不得離去,這樣也很不賴吧!

就像不管台灣的總統是誰,我們依舊過自己的生活

而這生活,是自己可以選擇的,感謝您,

讓我再次感覺到談論的美好,很過癮^^
2011-11-04 20:44:23
版主回應
喔!我是窮鬼,也是懶鬼,懶得移來移去,只要好操作,大致功能能滿足我放照片、作紀念、順便分享過程給有緣騎車同好,則,甚麼版面都OK。

一開始是老土,聽不懂啥是部落格,所以在雅虎開了帳戶,無奈他的版面,我用不來,照片很難上傳,文字很難排版;俟因幫兒子買中古機車,跑到PC這邊來,又因下標要開戶,所以順便開個部落格。

部落格開後也不常用,最常用的卻是他的相簿,他相簿儲存空間及操作方式都比photobucket好用,且可加註中文,又可支援[img]-[/img]方式PO圖在我的論壇--------於是、所以--我被拴住了,只要一搬家,我論壇裡的照片,全都要重搞,那還得了喔。

這一切,都是別人免費提供的,所以,偶一直心存感激,不敢有非分之想,只要PC不趕我搬家就好,版面,青菜拉
2011-11-04 22:30:25
(悄悄話)
2011-11-05 08:43:44
(悄悄話)
2011-11-05 11:34:24
荒蕪的夏日
看起來大家的立場都有立足點...不過我不善辯..只能說好精采的對話!!
2011-11-08 22:35:50
版主回應
謝謝來訪,謝謝賞文;拉雜陳詞,難以閱讀,能夠看完,倍覺欣喜。感恩
2011-11-09 06:24:06
阿端
這一次抗議事件
你的立論似乎頗有道理
但我對你因理念不同譏笑別人
深深不以為然
終於忍不住要上來跟你對話


每個人專長不同
你批評別人「照相學寫文,畫虎鐵成犬」說別人扛紅旗反紅旗,我覺得這樣實在有失風度與厚道~~
2011-11-09 21:19:03
版主回應
1.謝謝示教

2.您會這樣引文,表示您起碼看完全文。

3.也代表您看完此篇的全部對話。

4.在這一篇,純站在討論的立場,可以不發生對立,充分的對話。

5.在彼篇,您先看他第一篇回文,不提出意見說明何以不能自費設站,何以一定要強迫別人就範,卻直接反諷財大氣粗,以及用類似語法回文如下。
人氣不高怪上不了首頁----我沒這樣的主張
作品不好怪小天使偏心----我沒這樣的主張
輪到你上又怪來的太慢----我沒這樣的主張
怪其他紅旗讓你變白旗----能導出這樣的結論嗎?

6.所以,我再打一些比喻,讓他做深一點的了解,但沒請任何人對號入座喔。

7.打著紅旗反紅旗,難道與事實不符嗎?喊得大聲的,有那一個[在PChome是沒名號的],那一個沒有經常被小天使選為最佳文章或圖片的呢?-------我引述事實,並沒針對那一個人;我發文合理的期待,是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我在那邊表意錯誤,這跟風度厚道無關,跟真理有關。

8.他批人點閱率過低?也是事實,若您認為是一種風度與厚道的表現,我也沒意見。

9.希望以上的說法,能夠讓您釋懷,謝謝您,讓我有說明的機會;感恩。
2011-11-10 06:50:14
阿端
謝謝說明~
但是別忘了是你自己先去別人的站台
留下了「扛紅旗反紅旗‧‧‧」那番話
讓對方無法理性回應你的疑問,而展開情緒性攻擊

據我訪查,那些小天使常光臨的站台,不管文章風格如何,內容如何,他們都是非常認真經營站台,因為愛護自己的心血結晶,對於pc的做法自然不悅。

另你說的「對號入座」,你的指涉如此明顯,一望即知,何須對號入座?

我一向都不是巧辯之人
但仍鼓起勇氣發了這些言
我非常希望繼續保有新聞台溫馨美好的感覺
也希望不要因此傷了格友之間的和氣
2011-11-10 13:26:57
版主回應
謝謝再次回覆

許多事情,都必須有個開端;開端的方式,有漸進式、敲門式兩大類型;針對這個急迫的話題,沒時間慢慢玩,只能用破題法,能說通一個算一個。

我甚少到處串門子,也不喜歡去留無意義的寒暄語,自然與大多數人不熟;說重話,要有親疏遠近之分,這也是定理;麻煩的,是我如何能用最精簡的說法,在不熟的人地時,引起[重視]-------所以,我使用[衝撞理論]。------[衝]的過,就繼續討論,如同與待月的討論;[衝不過],也只能放棄,因為別人的地盤,必須予以尊重。

我在這篇的第7段,以玩攝影的人為例,難道也是有所指嗎?我再次強調,我無需針對特定個人有所指涉,我要引用的[只是例子]--[一個讓人家容易聯想及感覺得到的例子]---這個例子會因所處時空的不同而不同,在攝影網站我提攝影,在旅遊網站我提旅遊,在騎車網站我提騎車---------所以,我強調[不要對號入座]。

那位格友與一位X姬的朋友,是我看到最熱情鼓吹對抗的人,只是,很湊巧,我在新聞台首頁點進阿鋼的文章裡,因已知他是重要的推手,在它文章裡發言,比我在這邊論述,來的有作用。這是我的內在事實,毋庸狡辯。

上面有位[龍冬子]留言,為何我不去引申或支持他的言論,因為我認為,每個人可以用各種方法推銷自己,我們做不來的,不應阻止別人去做,蓋,道德尺度每人不同,只要不侵害他人,無須制止。

這次抗議事件,抗議的都很團結,但,不代表沒發聲的人都同意;我敢虢虎鬚,就應坦然接受批評指教,您的訓誨我明瞭,我的緣由也告知。各有論述,才構成討論,才會相互長進。

謝謝指正
2011-11-10 14:08:47
喬治倪
感謝趙伯每年8400的灌溉
2011-11-24 22:48:42
版主回應
呵呵呵,感謝成為好車友,大家開心就好。
2011-11-28 13:49:3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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