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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9 16:09:03| 人氣2,30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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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新聞偶感:那些 來不及搬的違建戶去哪呢?

中和南勢角出租套房縱火案,又稱中和出租套房火警中和劏房大火,發生在2017年11月22日20時37分於臺灣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一處出租套房[2][7]。起因為兇嫌李國輝與四樓住戶發生口角糾紛,為對其挾怨報復,將汽油潑灑在三、四樓之雜物間,並持打火機點燃火勢[3][6]。是次火警波及二層樓共28間,消防人員在四樓後側清理火場時發現2具焦屍,有7名重傷者救出時已到院前死亡,死因多為吸入性嗆傷導致呼吸衰竭[8],2人輕微嗆傷,另有18人需安置[2][4][5][6][9]

關係人、背景與近因[編輯]

案發地點位於臺灣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起火點鄰近被號稱為「緬甸街」的華新街,居民多為東南亞歸國華僑,由泰緬孤軍六二六排華暴動難民及其眷屬所組成,由於當時鄰近工廠且房價低廉,這些緬甸華人因而群居於此,範圍包括華新街、興南路一至二段、忠孝街等[10][11][12],當地居民稱物價相對便宜、毗鄰南勢角站而交通方便,以及文化環境等因素,故吸引不少外籍移工或在外縣市工作的人,當地違法改建出租套房相當普遍[13]

此出租套房之房東為連秋香,案發當時56歲,其名下無房產,實際持有在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土城區等處出租套房[14]。此案建物於1976年落成,2007年被檢舉違建,經勘查後認定係屬一般性違建(D類),連秋香在2015年以3900萬元新臺幣向劉姓房仲業者購入該建物,房產歸屬則登記於連秋香子女名下,每間套房雅房租金約5000元新臺幣,2015年以3800萬元新臺幣購下公寓二至四樓,加上五樓頂樓加蓋凡4層樓、51間房,單間房間僅3坪大,其中四樓面積約40坪[14][15][16][17][18]。由於屬木造建物、室內以易燃材料裝修、缺乏防火區隔、火載量高、逃生通道不足(結構呈中央單條走廊[19],起火點位於該建物唯一樓梯逃生口[20]),再加上房東違法改建隔間與加蓋頂樓、空間狹小,引發煙囪效應[16]。其中有眾多非法移工居住在內,出入相當複雜[21]。據四、五樓承租戶之一的劉慶宗表示,屋內不得開伙[20]

此案兇嫌為李國輝,為緬甸籍華僑,無業,嗜服安非他命,案發當時49歲[6][22]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稱,兇嫌曾因向友人討債未果,於2017年5月21日清晨持2罐汽油瓶,將繩索浸油後在華新街109巷一處民宅前縱火,6月21日凌晨再焚燒停放在此案現場附近騎樓的2輛摩托車,前二次未造成人員傷亡,先前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後,檢察官多次傳喚兇嫌未到,雖有陸續發出拘票,警方當時並未將其拘提到案[23][24]。此案則為兇嫌第三度縱火,起因為兇嫌與四樓同鄉住戶胡進福發生口角糾紛,為對其挾怨報復,日前在加油站購買汽油後,將裝滿汽油的寶特瓶置於樓梯間,再於事發當晚將汽油潑灑在三、四樓之雜物間,並持打火機點燃火勢[3][6][24]


上資訊摘自微基百科年紀越大遇到道德兩難的情況也越多,
在南勢角大火之後, 今天看到新北政府拆違建的新聞,一方面覺得難得政府祭出鐵脕應該稱許。另外一方面我卻困惑,口袋沒錢只住的起頂加違建的平民,現在被趕到街頭該怎麼辦?
能有選擇,沒有人想住違建,可是沒有選擇的人,勢必只能住在環境較差的地方。

所以我困惑,拆違建是對的,可是對只能住在違建環境的房客,這個對的政策卻可能逼上他們住上街頭。(還是我是錯的?其實住違建的好野人很多??)

我很好奇新北住在違建頂加的人類有沒有1000人,這1000人在棲身的窩被拆除後,
他們該怎麼辦呢?

新聞報導並沒告訴我們,這些被拆除房屋後的房客接下來何去何從,
也沒告訴我們預計在這個月要拆除多少房子。

我只是在想,這個對的政策,對相對弱勢的租屋族,會將人生帶往那條路上。

台長: 木子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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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t (逸竹)
頂樓加蓋之違建 速拆, 弱勢的租屋族 怎麼辦?
綠營高官 良田建別墅之違建, 可 免拆且減稅?
(其實 住違建的好野人很多??)
2017-12-10 08:36:15
版主回應
這就是人生呀 我正在學習 在不公平的社會中 讓自己過得更有智慧
或許要多到逸竹家吸收古詩詞的智慧啦
2017-12-12 23:46:0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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