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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3 00:46:10| 人氣2,6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哆啦A夢 台灣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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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啦A夢重回台灣囉!取得哆啦A夢台灣版權的青文發行人黃寄萍,昨天宣告重出哆啦A夢全集的計畫。下月起,將以一個月出版10集單行版、3集大長篇的速度讓哆啦A夢「重生」。明年,滿35歲的哆啦A夢將正式進軍7-ELEVEN。

二、三十歲的漫迷,還是習慣稱哆啦A夢為「小叮噹」。「小叮噹」這個名字的命名者便是黃寄萍父親、青文創辦人黃樹滋。黃寄萍表示,30年前青文代理香港期刊「兒童樂園」,發現裡頭的「叮噹」系列漫畫最受小讀者歡迎,便決定引進。香港是華文世界最早登載哆啦A夢漫畫的地區,港人將哆啦A夢命名為「叮噹」。黃樹滋引進後改為「小叮噹」,將書名取為「機器貓小叮噹」。

和哆啦A夢一起長大的讀者,可曾發現手中的哆啦A夢有些許「台灣味」?黃寄萍表示,當時台灣無版權概念與法律,青文直接將日本哆啦A夢影印下來,找人翻譯為中文在台灣出版。哆啦A夢一出道便大受歡迎,引來其他出版社爭食市場大餅,互比誰出得快、多。

到了一個階段後,哆啦A夢的日本「本尊」漫畫進度已趕不上台灣讀者的需求。為了維持一個月出版一至二本的「競爭力」,青文最先採「灌水」,一本漫畫的前三分之一是正牌哆啦A夢,後三分之二是「讀者來稿」;後來乾脆「自行創作」、生產台灣版的哆啦A夢。

黃寄萍透露「台灣版哆啦A夢」的「製作秘辛」:先編劇,再將日本哆啦A夢的主角、場景影印下來,在畫稿上重新「排戲」。當時很多出版社都依法炮製「自己的哆啦A夢」,做工精細到完全看不出是「分身」。鼎盛時期,黃寄萍甚至跑到大陸開工作室,請大陸漫畫家一起創作哆啦A夢。

台灣為「版權」立法後,擁有哆啦A夢版權的日本小學館在1992年來到台灣,當時身在大陸的黃寄萍錯失談版權的機會,由大然出版社取得版權。青文因此銷毀所有哆啦A夢的庫存書,一千多張青文自行創作的哆啦A夢畫稿也堆在倉庫裡。「這裡是我上的色唷!」記者會上黃寄萍的女兒黃詠雪現身,指著帶來的哆啦A夢畫稿說,她從小就會幫哆啦A夢上色,一家三代都「看著哆啦A夢長大」,這隻機器貓猶如家中一員。

去年小學館從大然手中收回哆啦A夢版權,青文便積極爭取版權,終於如願。對於「搬家」12年的哆啦A夢能重回青文懷抱,黃寄萍十分興奮。他相信哆啦A夢不只是「懷舊漫畫」,也能跨世代抓住小讀者的心。日前青文已先出版「哆啦A夢大事典」,介紹大雄、靜香、胖虎等一干人物的特色,為他們的正式出場暖身。

【2004-11-13/聯合報/陳宛茜】

台長: 佐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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