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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 11:29:47| 人氣1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解放還是同化?天足還是禁果?》新女性移民識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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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台灣的東南亞區域研究年度研討會:I-7台越跨國婚姻專題討論
《解放還是同化?天足還是禁果?》
初探台灣新女性移民(外籍新娘)識字教育的風險

報告人:張正(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研究生)

▓前言
▓第一章 識字班的成立:識字教育對於新移民的意義
▓第二章 識字教育的偏差:解放還是同化?
▓第三章 識字教育的風險:天足還是禁果?
▓第四章 結論:識字之後……
▓參考文獻
▓附錄一:外籍配偶人數統計(內政部統計通報,90.2.6)
▓附錄二: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

台灣當局近年來持續推動南向政策。然而,政治上的南向衝不過中國設下的重重門檻、經濟上的南向也踢到九七金融風暴的鐵板,唯有南向「娶新娘」這檔子事勢如破竹。稍微注意週遭,即不難察覺台灣郎迎娶東南亞女性是怎麼如火如荼地進行著。除了招攬「南向」娶親的廣告招牌隨處可見之外,筆者還在網路上收過多封「推銷」東南亞女性的電子郵件(註一);以南投縣埔里鎮為例,街上許多由東南亞女性當家的「越南河粉」、「印尼小吃」餐飲店,便是這波熱潮的具體呈現。

不論好壞對錯,支持或反對,類似的「南向」跨國婚姻已經普遍存在台灣。根據內政部91年底的統計資料(附錄一),持有效外僑居留證的外籍女性配偶共有68,159人(不含已取得我國國籍者),其中除了少數為日本、美國、歐洲國籍之外,幾乎都是來自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以人數位居首位的越南新娘為例,根據越南駐台北經濟辦事處代表周功逢(2002)表示,雖然該國政府對於兩國婚嫁事宜並未採取鼓勵的態度,但目前在台越南新娘人數已達六萬餘人,接近七萬。

隨著大量外籍新娘來台,她們的生活輔導與識字教育也漸次獲得國人重視,全台各地在有心人士的投入與政府的預算支持之下,設立了許多相關課程。不過,據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粗估,雖然國內外籍新娘人數已約有十萬,但其中僅七分之一接受國內小學附設識字班課程,顯示識字教育仍處於需求大於供給的狀態。

然而觀諸目前並無嚴格規範、由各類單位各自辦理的相關課程,以及未來為了要滿足更多外籍新娘的識字需求,可能開辦更多相關課程,著實令人憂慮其「自力救濟」的品質。尤其,相關課程若僅囿於「幫助外籍新娘融入台灣社會」的目的,雖然能夠協助外籍新娘學習中文以利日常生活,但由於其目的具有濃厚的「同化(assimilable)」色彩,使人不得不擔心,此種課程在替外籍新娘「培力(empowerment)」的同時,是否也有意無意地忽視了對於多元文化的尊重、弱化了外籍新娘的自信與主體性。

但是話又說回來,假設相關班級紮紮實實地依循著多元文化、建立外籍新娘自信與能力的理念運作,並成功地使這批原本多半處於社會、家庭邊陲位置的新移民,經由識字教育的「培力」與「解放」,順利具備語文、心理、社會等等能力之後,她必然同時也更有能力反思其自身的處境。那麼,如果其中任何一位外籍新娘認為她的跨國姻緣不美滿,企圖逃離家庭自我實現,「始作俑者」的識字班要不要繼續協助?要怎麼協助?還是只能袖手旁觀、保佑她自求多福?而若有這樣的事件發生,夫家或輿論將怎麼看待識字班?新移民識字教育將遭到何種衝擊?

進一步問:在開辦識字班具有成千上百個正當理由之際,有沒有任何一個「反對」開辦的理由?而那個反對開辦的理由成不成立?如果最後還是決定要辦識字班,是基於什麼考量?有沒有任何不利因素應該避免?

另外,由於許多嫁至台灣的東南亞女性已來台多年,除了「吃台灣米、喝台灣水」之外,早已既非「外籍」、也非「新娘」,且「外籍新娘」具有明顯的區隔意味;而婦女新知基金會(2003.3)也在今年正式提出重新命名的呼籲,希望替換「外籍新娘」、「大陸新娘」的稱呼。基於上述種種考量,本文接下來將不再以此稱之。在尚未出現公認的較佳名稱之前,暫且稱呼其為「新女性移民」。

▓第一章 識字班的成立:識字教育對於新移民的重要性

◎識字教育的意義

新女性移民雖然不諳中文,但她們在其母國並非完全不識字,絕大多數是因為跨海來台導致的「功能性文盲(functional illiteracy)(註二)」。從「解放」的觀點來看,識字不只是識字,而是為不識字者「打開一扇重新觀看世界的新視窗」(陳源湖,2003)。羅北克識字國際組織(Laubach Literac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創辦人羅北克博士(Frank C. Laubach)也指出:「識字者不僅是個不識字者學會閱讀和書寫,當她/他識字時,已經變成另外一個人了。倡導識字是透過改變個人與其環境的關係,去改變一個人的意識,而這是一種對於基本人權的理解與實現的允諾。」(何青蓉,2001)

多數有關新女性移民的研究均指出,「語言」及「識字」是他們進入台灣所面臨的最大阻礙(吳美雲,2001;夏曉鵑,2002)。對這群新移民而言,識字教育不僅要教基本的、簡單的聽、說、讀、寫的技能,更要提供機會讓他們用文字的使用來解讀世界,並建構其生存的意義,此及佛雷樂(Freire,1970)所指稱的「為世界命名」(naming the world)的意涵(何青蓉,1995)。

具體地說,新女性移民參與識字教育的重要性可從以下五個面向來看(陳湖源,2003):一,家庭溝通。二,親職教養。三,人力資源。四,文化傳遞。五,自我發展。尤其在「自我發展」這部分,更強調在識字的基本技能之外,協助其發揮個人潛能,達到解放(emancipatory)的層次,以所學的語言能力,重新詮釋世界,而達到批判、創新的功能(邱淑雯,2000)。也就是說,識字不僅促進新女性移民拓展其生活視野,並能協助其與社會世界互動,進而「培力」(empowerment)。

◎新女性移民的語文困境

新女性移民在台灣雖然多數獲得了較好的經濟狀況,然而由於語言、文化的隔閡,造成了她們溝通上、生活上的種種不便。尤其是透過仲介嫁來台灣的東南亞女性,其中文程度還可能「特別」不好。根據王宏仁(2001)在越南當地的田野調查,雖然當地有不少華裔的女性,不過嫁來台灣的新娘仍有四分之三是越南人。仲介業者均表示,之所以不願意介紹華人女性,是因為其語言可以與台灣先生溝通,就會在金錢與物質上多做要求,對客戶不好交代;另一方面也會壓縮利潤,因為當事雙方可以言語溝通,所以在商品的買賣過程中,商品擁有者(賣方)可能就會跳脫中間的商人,直接與買主接洽,進而損害了中間商的利益。

語言不通對於仲介有利,但是對於新女性移民可真的是苦不堪言。長期投入新女性移民輔導工作的夏曉鵑,在描述高雄美濃新女性移民時這麼寫到:「到美濃鎮外辦事,總是需要家人陪同,也為家人帶來不便;她們也無法接觸台灣的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未來等孩子到了學齡階段,她們也無法幫助孩子學習,將會造成下一代的困難。」(1995.10.17,中時晚報)更何況,這還都只是旁人看得到的部分。旁人無法目睹但極可能存在的屋簷下的情景(例如家暴)、心坎裡的起伏(例如思鄉),由於新女性移民文字語言等表達工具的匱乏,其處境著實令人同情。

◎美濃發難,政府跟進

看到了這個問題,「美濃愛鄉協進會」與當地的龍肚國小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三十日,共同為美濃鎮上為數眾多的新女性移民開設了「外籍新娘識字班」,為台灣首創以「新女性移民」之需求為主的課程。(夏曉鵑,1995)

當第一粒種子在美濃發芽茁壯之後,基於族群正義、社會關懷、後代教養、社會安定等等不一而足的理由,許多學者和社會團體陸續投入相關工作;內政部也在八十八年底公佈實施「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劃」(附錄二),鼓勵各地方籌辦「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以「增進其語言及生活適應能力,使能順利融入我國生活環境,與國人組成美滿家庭」為目的。從民國八十九年開始,由內政部戶政司所主辦的「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種子師資培訓營」也持續舉辦,如今各縣市的新女性移民相關課程,其承辦的公、私立單位更是多元而踴躍(內政部戶政司,2002)

在教育部方面,除了由部長黃榮村(2002年)在立法院承諾以「降低不識字率、提高國家競爭」為目標,針對「五十五歲以上年長女性,連同未來取得國籍後之外來新娘」加強成人基本教育、「協調內政部開辦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或識字班」之外,在2003年2月舉辦的「92年全國外籍新娘成人教育研討會上」,教育部已表示「外籍新娘識字班課程統一規劃,已列入社教司的年度工作計畫中,同時,由於許多問題涉及各部會,因此,也將建置『關懷網絡』,讓所有資源可以獲得整合。」(立報,2003)在會議上,甚至有將識字教育列入「國民義務教育」之議。

綜上所述,識字教育不但對新女性移民本身好、對夫家好、對小孩好、對社會也好,新女性移民識字/生活輔導教育可說已有了絕對的正當性。於焉,不管基於何種理由、何種理念,學者的理論支持加上官方的政策背書,新女性移民相關輔導識字課程背負著多重的善意期待,在全台各地如雨後春筍一般紛紛展開。光是南投埔里一地,目前便有三個以新女性移民為對象的班級。

▓第二章 識字教育的偏差:解放(emancipatory)還是同化(assimilatory)?

屬於永和社大免費課程之一的外籍新娘識字班,是由從事新女性移民輔導工作多年、在高雄美濃地區具有成功經驗的夏曉鵑主辦,並由永和社大女性主義研究社社員為工作人員,該班的課程主旨,可以算是識字教育理想的具體範例:「……『外籍新娘識字班』開辦的目的,在以認識中文為媒介,使得「外籍新娘」(一)在技能方面,逐漸具備或提升中文聽、說、讀、寫能力,脫離處處倚賴他人協助之窘境;(二)心理方面,產生自信,對外在之不安也逐漸消失;(三)社會方面,拓展人際關係和生活圈,也增進與家人的溝通話題,促使『外籍新娘』能走出孤立的處境,同時產生自信與開展視野。」

◎貌合神離

不過仔細對照之後,便會發現永和社大外籍新娘識字班的「主旨」與內政部「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兩者之間的「貌合神離」。

內政部「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雖然鼓勵各地開辦識字班,但是其目的是為了「落實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工作,增進其語言及生活適應能力,使能順利融入我國生活環境,與國人組成美滿家庭,避免因適應不良所衍生之各種家庭與社會問題」。

這樣的目標意味著,之所以要「輔導」新女性移民、之所以要「增進其語言及生活適應能力」,目的是為了「與國人組成美滿家庭,避免因適應不良所衍生之各種家庭與社會問題」,強調的是希望新女性移民「適應」、「融入」於台灣社會,帶著強烈的「同化」色彩(註三)。

而永和社大外籍新娘識字班的開辦目的,則圍繞著新女性移民本身,希望透過識字,而讓新女性移民具備與外界(包括家人)溝通的能力,進而「產生自信與開展視野」。

如果說,政府部門在外籍新娘識字教育上的政策跟進,是源自於夏曉鵑在美濃的成功與學者們的共同呼籲,那麼,顯然沒有抓到「神髓」。也難怪夏曉鵑會在今年的全國外籍新娘成人教育研討會的會場上表示:「外籍新娘上識字班得靠運氣!」可是,在政府部門包含預算補助的大力推廣下,一般響應政策與當地需要的新女性移民相關課程,能夠意識到以此一「神髓」的差異嗎?

◎我的埔里經驗

基於先前對識字教育的認同,筆者亦藉地利之便,加入由暨南大學成人與繼續教育研究所於今年開辦的「埔里新女性移民識字班」的工作行列(註四)。該識字班由已在新竹地區有多年新女性移民輔導經驗的玄奘大學釋見咸法師帶領,由暨南大學的同學與當地社區組織擔任義工。

在正式開班之前,釋見咸法師特別強調志工訓練的重要,因為不恰當的教學者更可能傷害受教者;她並在召集所有參予志工的訓練場合上,向講述識字教育的意義、強調此乃「成人對待成人」的成人教育,以及林林總總需要格外注意的小地方;而暨南大學成教所所長李瑛也同時提供相關理論,與參予識字班工作的同學們於課堂上進行討論。

可是,即使該識字班本學期才剛剛開辦、並在開辦之前盡可能地做了準備,但在實際運作時,仍有許多「修正」與「意外」。例如為了招攬學員,工作人員通常得「不擇手段」地採取各種說服策略。對於以傳宗接代為首要目標的夫家來說,最有效的一招通常是說:「『她們』識字之後,才能教育下一代啊!」但是,那些新女性移民不才正是識字教育的主體嗎?難道新女性移民學習中文,就只是為了在孩子的家庭聯絡簿上簽下中文名字嗎?

而在開學典禮上,顯然極力支持此一活動的與會貴賓,卻對著新女性移民如此發言:「歡迎大家來到台灣,台灣是寶島,比越南、印尼都好。」我們不是應該尊重彼此的多元文化嗎?台灣除了比較有錢之外,誰真的敢拍胸脯保證樣樣強過東南亞?

編撰教材時,也碰到類似的狀況。為了介紹家庭中的稱謂,同學辛苦地編出了圖文並茂的教材,然而卻在課文中不經意地「確認」了先生在家的核心位置,也不經意地「肯定」了新女性移民嫁來台灣就是應該生孩子:「家裡有先生的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和我們的孩子。」「我和先生一起努力工作,讓我們家更好。」這些新女性移民嫁來台灣,難道真的沒有不生孩子的權利嗎?

面對這種種狀況,我不禁自問:我們到底要教她們什麼?要把她們教成什麼樣子?我們真的有足夠的能力嗎?如果我們難免「突槌」,其他地方的識字班會是怎樣呢?而又該去哪裡找足具備「正確」意識的新女性移民識字教育工作者呢?

◎解放還是同化?

台灣的政治社會風土人情對新女性移民固然有所影響,她們也該有入境隨俗的「禮貌」,但是這批新移民在來到台灣之前,都已是成年人,應該已經具備成熟的價值觀;而其既存的想法,自當建構於其母國的社會脈絡。若以台灣當下的社會情境、以台灣自身的觀念來看待這群異鄉客,甚至試圖將之「同化」,都極可能失之武斷片面。

單純地將新女性移民識字教育賦予「同化」、「融入台灣社會」、「避免社會問題」、「教育下一代」的功能,恐怕間接削弱新女性移民的主體性。尤其透過識字教育的「洗腦」,新女性移民的地位也許會更為低落,確信自身的次等、確信自身作為「生殖工具」合理性;如此一來,豈不是與識字教育試圖「建構其生存的意義」(何青蓉,1995)的初衷背道而馳?

尤其當台灣各地紛紛開辦識字班,整個台灣社會都要求外籍新娘要努力學習「國語、注音符號」時,會不會落入唯我獨尊、台灣文化沙文主義的迷思?識字教育的內容,如果沒有反省到各種語言的文化階級問題,反而會強化母親的劣勢地位,與複製父權主義的社會意識型態。(王宏仁、唐文慧,2002)

然而,為了解決當下各地的新女性移民所面臨到的生活問題,相關識字課程勢必不能停下腳步,諸如內政部戶政司所主辦的「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種子師資培訓營」,也有持續擴大辦理的必要。

不過若要從根本上稍稍導正目前新女性移民識字教育極可能出現的偏差,王宏仁與唐文慧(2002)提出的建議,倒是一個可行方案。他們建議改變台灣的母語政策,也把新女性移民的母語放入教學當中,這樣的好處,不但能克服她們在家中的文化弱勢地位,讓她們以自己的語言文化為榮,也可避免其子女歧視母親;至於其他的家庭成員,也可能因為此一政策而重視外籍新娘的地位。

▓第三章 識字教育的風險:天足還是禁果?

然而,除了前一章所指出的也許有改善機會的問題之外,另個相關聯的問題更糾結難解:萬一新女性移民真的透過識字教育培養出獨立自主的意識,具備了識字、心理、社會等等獨立謀生的能力,「打開一扇重新觀看世界的新視窗」之後,她會怎麼透過這扇「新視窗」反思她身處的婚姻呢?

如果她(假設只有一位)不滿意自己在家中的位置,進而採取例如離婚等顛覆現狀的作為,當初啟蒙她、提供她學習管道的識字教育及其工作人員,究竟應該站在什麼立場?是勸她繼續待在也許並不幸福的家中,還是鼓勵她勇敢活出自己?或者可以安心地自認責任已了,放手讓接受過識字教育洗禮的新女性移民與丈夫自行折衝?而在這樣的衝突中,夫家對於識字教育的指責會不會隨之而來?識字教育頂得住嗎?會不會造成再也沒有夫家願意「放人」來識字班的後果,就此斷送其他新女性移民進入識字教育的機會?

弔詭的是,有意識的識字教育努力賦予新女性移民識字能力、對台灣的了解、自信、社會網絡……,凡此種種,幾乎就是為了使其有朝一日「萬一離開夫家,也能在台灣獨立生活」而做準備。

◎她和他和識字教育

這個問題之所以難解的另個重要原因,在於其牽涉到新女性移民的夫家。在跨國婚姻的關係中,新女性移民與將她們迎娶來台的夫家,雙方都可能是各種階級與族群關係不平等下,一群被不斷邊緣化的受害者,而透過此一途徑找到了彼此的的出路。尤其,跨國婚姻的男性往往被理解為父權的極致表現(del Rosario,1994,轉引自夏曉鵑「流離尋岸」p.5),然而卻忽略了這些男性往往是他們所處社會中被邊緣化的一群。其實光就金錢來看,迎娶東南亞女性所花費的數十萬元,也許動輒就是他們家中的大半積蓄。

根據王宏仁(2001)的研究發現,娶越南新娘的台灣郎,他們的年齡接近四十歲(38.8歲),教育程度不高(約國中畢業,接受一點高中職的教育),在職業方面的分佈,這些新郎的工作集中在工人、司機、自營商與農民;居住地區方面,也有較高的比例來自所得比較低的地區。因此不管從教育背景、職業聲望、居住區域來看,這些人在台灣的社會中,算是屬於比較弱勢的一群。也或許由於這樣的社經背景,這些新郎在台灣娶妻可能有困難,所以必須向外發展。

也就是說,如果前述關於識字教育對於新女性移民的影響推論正確,而有任何一位新女性移民決定主動離開她的丈夫,那麼,某一位原本就是在台灣的婚姻/感情場域中的失敗者,將遭逢情何以堪的二度打擊!而且,原來應該是絕對「善意」的識字教育,也是其中的「共犯」!

但是,難道因為識字教育「可能」導致現有「南向」跨國婚姻的破裂,所以就應該停止識字教育的推行,或者只准推行實行忠教孝安分守己、以「同化」為宗旨的識字教育嗎?還是說,為了要保障這些台灣男子的「權益」,就該理所當然地阻卻新女性移民追求新生活的機會嗎?這是不是違背了族群/性別正義?

另外,一旦識字教育恐將導致跨國婚姻破裂的「可能性」被確認,勢將衝擊識字教育的推廣。所以為了推廣識字教育以加惠更多新女性移民,在推廣的手段上,識字教育者必須「善意地不誠實」,隱瞞這種可能性嗎?還是不惜招生不足,也要充分、全面地公開識字教育所可能造成的各種影響?這樣會不會減損了新女性移民進入識字教育的機會?

◎情慾風險

識字教育中,其實也隱藏著情慾的風險。在識字班裡,除了台上的講師外,台下還有許多坐在學員身邊的助教。如果這些新移民對於識字/知識懷有憧憬,而這位挨在身邊的助教正巧又代表著知識/識字,加上雙方若年齡外貌等其他條件又相當契合,不能不考慮兩人之間擦槍走火的危險。此種風流韻事對雙方「當事人」的好壞難說,不過可以確定的是,肯定對識字教育不利(勢必掀起極大的反彈,阻礙識字教育的推展),對夫家不好(如前所述,娶外來新娘的台灣男性多半處於社經弱勢,或者是台灣婚姻場域的失敗者,這將是二度打擊)。

然而站在自由戀愛與人道立場,怎麼找得出向兩情相悅的感情說「不」的道理呢?而且識字教育的目的之一,不就是要替她們開啟另一扇窗嗎?難道當她開始嚮往窗外的風景之後,卻要告訴她「只可遠觀」?

感情是你情我願的私領域,任誰都無權干涉;不過,這也許是識字教育中最能未雨綢繆、事先預防的諸多風險之一。在統計上以「異性戀」佔多數的一般情況下,婉拒台灣男性投入新移民女性識字教育的工作,或者起碼避免台灣男性擔任與新女性移民學員過於親密的助教工作,也許是不得不然、防患於未然的權宜之計。

▓第四章 結論:識字之後……

總的說,我的問題集中在識字教育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一,如果識字教育盲目卻大量的推廣,未能妥善規劃與執行,將會淪為台灣文化沙文主義的工具,抹煞了新女性移民的主體,也抹煞了台灣文化與外來文化交融之後可能迸發的生命力。

二,如果識字教育扣緊多元文化的理念推廣,當新女性移民在中文技能、心理、社會方面都到達一定的程度之後,又可能對此種跨國婚姻造成不可預期的影響,並衝擊到識字教育本身。

現代一夫一妻的主流婚姻制度本身便已問題重重,而新女性移民所涉入的跨國婚姻,更擺脫不了諸如彼此缺乏感情、語言文化隔閡、經濟落差、金錢介入、生育導向等等不利因素,「外籍新娘的問題存在著資本主義與父權體制對女人的雙重剝削」(夏曉鵑,2003)。期待這段基礎殘缺的姻緣幸福美滿,本來就是奢望。

不過基於族群/性別正義,為了新女性移民以及台灣社會眼下的利益,新女性移民識字教育的確是一個改善現況的積極途徑,應該做、也不得不做。只是,其中卻存在無法避免的風險與難以突破的侷限。也許可以這麼自我安慰:新女性移民即使被台灣的識字教育所同化,也比因為語言文字不通而孤立無援要好;新移民女性即使在識字教育之後獨立自主,決定離開夫家,那也一定少數中的少數,斟酌權衡之後,識字教育還是應該大力推廣。

對於第一個問題,除了加強識字教育師資培訓的機制之外,將東南亞語文納入台灣現行的母語教育體制中,應該是一個雖然未必能全面扭轉、但可稍稍平衡現狀的措施。只不過,語言政策的修改曠日費時,難以期待在短時間之內實現;而新女性移民卻早已遍佈全台,識字教育刻不容緩。

對於第二個問題,除了能在枝微末節的技術層面(在異性戀佔多數的觀點下,避免台灣男性與新女性移民在識字教育中出現感情糾紛)稍事補救之外,在彼此衝突的各個面向中,筆者尚未找到出路。或者說,這個問題「初探」即可,根本不應該「深究」,只需在末了套句老話:「本文希望透過新女性移民識字教育的思考,在此領域上提供些許見解與貢獻。」

註1
寄件者: "想娶越南新娘嗎?" | This is Spam | 加入通訊錄
主題: 想娶越南新娘嗎?2003/1/4 下午 11:18:17 "想娶越南新娘嗎?" elevenandsunny@pcmail.com.tw
收件者:"想娶越南新娘嗎?" elevenandsunny@pcmail.com.tw
日期: Sat, 4 Jan 2003 23:18: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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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所謂「功能性文盲(functional illiteracy)」,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88)的定義,為「無法在團體中有效從事各種活動,而持續使用讀寫算等基本能力,以促進自我及社區的發展」。

註3
余玲雅認為應半強迫外籍新娘學中文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縣二十一日電(2003/4/21)
針對人數逐漸增多的外籍新娘,長期從事教育工作的台灣省諮議會諮議長余玲雅建議政府,應以半強迫方式促使外籍新娘學中文與國語,以免影響子女未來的成長與學習。
有經營學校經驗的余玲雅向記者表示,台灣目前除了大陸新娘及少數華僑新娘外,尚有十萬外籍新娘根本不懂中文與國語,這對其未來教導婚生子女將會遭遇重大的問題。
她說,不懂中文的越南、柬埔寨、印尼等國籍的台灣媳婦,在台灣生了小孩以後,由於語言不通,沒辦法教導小孩正確說國語,這會造成小孩學習上的障礙,不但可能無法與其他小孩溝通,甚至會對未來的學習造成負面影響。
余玲雅因而認為,外籍新娘理當入境隨俗,雖然強迫這些外籍新娘上學有實際上的困難,可是政府還是要重視這項問題,設法在各鄉鎮開課教導外籍新娘學習中文與國語。

註4
筆者原為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研究生,跨所選修本校成人與繼續教育研究所之「多元文化與成人教育」課程。該課程由李瑛老師、釋見咸老師合開,前者主要負責在課堂上教授相關理論,後者負責帶領同學進行「埔里新女性移民識字班」的運作。



▓參考文獻

◎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中華民國內政部,1999。
◎92年全國外籍新娘成人教育研討會會議資料,2003。
◎國際婚姻與外籍新娘座談會會議記錄,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http://www.wrp.org.tw/Conf/index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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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曉鵑,〈流離尋岸─資本國際化下的「外籍新娘」現象〉,台灣社會研究雜誌社,2002。
◎吳美雲(釋自淳),〈識字教育作為一個「賦權」運動:以「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為例探討〉,2000。
◎釋見咸,〈從社區發展談外籍新娘教育〉,92年全國外籍新娘成人教育研討會,2003。
◎陳源湖,〈外籍新娘識字教育實施之探析〉,92年全國外籍新娘成人教育研討會,2003。
◎立報,〈外籍新娘上識字班,好壞靠運氣〉,2003.02.26。
◎中時晚報,〈外籍新娘在美濃〉,1995.10.17。
◎何青蓉,〈推動成人識字教育的重要國際成人識字教育組織〉,成人教育雙月刊,2001。
◎何青蓉,〈我國成人識字教育的迷思與省思〉,台灣教育,1995。
◎王宏仁,〈商品化的跨國婚姻市場:以台越婚姻仲介業運作為例〉。
◎王宏仁,〈社會階層化下的婚姻移民與國內勞動市場:以越南新娘為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41期,2001年3月,頁99-127。(TSSCI期刊)。
◎王宏仁、唐文慧,〈爸爸的、還是媽媽的母語?勿陷入大台灣沙文主義的母語教學〉,聯合報,2002/6/25。



附錄一:在台新女性移民概況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九十二年第六週) 內政部統計處
外籍配偶人數統計 92年2月6日
◎ 91年結婚登記之外籍配偶(不含大陸人士)有20,107人,較上年增加3.6%;其中外籍新娘增加2.1%,外籍新郎增加14.5%;中外聯姻對數占總結婚對數達11.7%。
◎ 至91年底止,持有效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達7萬4千餘人(不含已取得我國國籍者),較上年底增加22.7%;其中男性以泰國籍占32.2%居首,女性則以越南籍占62.7%最多。
一、 依據91年戶籍之結婚登記資料,外籍配偶(不含大陸人士)計20,107人,較上年增加3.62%;其中本國人娶外國人為妻者17,339人,較上年增加2.07%;本國人嫁外國人為妻者2,768人,較上年同期增加14.52%。91年平均每8.6對結婚者中有一對為中外聯姻,中外聯姻對數占總結婚對數比率較上年同期增加0.27個百分點。
二、 依縣市別觀察,91年結婚登記之外籍配偶以臺北縣3,092人占15.38%最多,桃園縣2,087人占10.38%次多,臺北市1,669人占8.30%再次之。
1. 外籍配偶人數與上年同期比較:以澎湖縣增加53.06%最多,臺中市增加18.62%居次,桃園縣增加15.50%再次之。
2. 中外聯姻所占比率:以澎湖縣21.19%最高,雲林縣16.06%次高,嘉義縣15.72%再次之;以連江縣2.04%最低,花蓮縣6.87%次低,臺中市8.57%再次之。
三、 截至91年底止,持有效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有74,451人,較上年底增加22.67%;各縣市中,以臺北縣12,440人最多,桃園縣8,158人次之,臺北市6,537人再次之。
1. 按性別分:男性配偶6,292人占8.45%,女性配偶68,159人占91.55%。
2. 按國籍分:男性配偶以泰國籍32.17%最高,日本籍12.14%次之,美國籍10.31%再次之;女性配偶以越南籍62.69%最高,印尼籍15.30%次之,泰國籍6.00%再次之。
四、 截至91年底止,外籍配偶合法在臺居留人數有65,284人,較上年底增加26.82%;各縣市中,以臺北縣10,889人最多,桃園縣7,003人次之,臺北市5,131人再次之。
1. 按性別分:男性配偶5,240人占8.03%,女性配偶60,044人占91.97%。
2. 按國籍分:男性配偶以泰國籍35.48%最高,日本籍10.95%次之,美國籍10.04%再次之;女性配偶以越南籍63.93%最高,印尼籍15.60%次之,泰國籍5.92%再次之。


附錄二: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台(八八)內戶字第八八九一七三八號函頒實施
一、依據:依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八十八年四月十二日審查本部預算之附帶決議:內政部應積極規劃辦理外籍新娘生活適應及語文訓練,輔導其融入我國生活環境辦理。
二、目的:落實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工作,增進其語言及生活適應能力,使能順利融入我國生活環境,與國人組成美滿家庭,避免因適應不良所衍生之各種家庭與社會問題,特訂定本計畫。
三、辦理單位:指導單位:內政部。主辦單位: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劃辦理或協調及輔導學校、民間團體辦理。
四、辦理項目:以提升外籍新娘在臺生活適應能力為重點,施以語文訓練、居留與定居輔導、生活適應輔導、生育及優生保健輔導及地方風俗民情等課程。
五、輔導對象:國人辦妥結婚登記,且已入境依親居留或定居之外籍新娘。
六、辦理方式:由內政部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參據轄內外籍新娘人數,共同辦理「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
 1.「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每班以不少於十五人為原則,每週授 課六至八小時,每期授課七十二至九十六小時。
2.「外籍新娘生活適應輔導班」之教師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遴聘學校教師或相關專業人士擔任為原則。
 3.內政部得指定績效優良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示範教學觀摩活動,交換經驗,以提升整體輔導效能。
七、經費來源:
1.內政部編列經費分攤。
 2.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經費辦理。
 3.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民間力量,洽請各界提供資源配合辦理。
八、經費分攤方式
 1.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規劃辦理之班數為一︱五班者,由內政部分攤教材印製費及行政管理費(不含人事費)新臺幣三O、OOO元。
 2.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規劃辦理之班數為六︱十班者,由內政部分攤教材印製費及行政管理費(不含人事費)新臺幣六O、OOO元。
 3.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規劃辦理之班數為十一班以上者,由內政部分攤教材印製費及行政管理費(不含人事費)新臺幣一OO、OOO元。
九、宣導措施
  各級政府應透過媒體加強宣導,鼓勵外籍新娘踴躍參加。
十、輔導與獎勵
 1.學校或民間團體辦理本項活動時,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定期及不定期前往訪視與輔導;辦理績效良好者,依權責予以表揚,成績特優者,報請內政部表揚;轄區學校教師或相關專業人士擔任授課教師,熱心負責且成效良好者,得予以適當獎勵。
 2.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本項活動,著有績效者,得由內政部予以表揚。
十一、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台長: 南方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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