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竟然變得不太會說話了。也許單純地理解“說話"並不準確,我在許多時候甚至是無比聒噪的人,或者說比這稍微輕一些的程度。朋友:“我要買滑板。"“那是要省下上廁所的時間嗎?"雖然我知道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並不好笑,天知道我最大的本領便是自說自笑了,且是不間斷的哈哈大笑數秒。那,準確地說,我並不是不會說話了,而是當話題碰觸到某些東西的時候,我會變得不想開口。當然,認識我的人也許覺得這根本是昧著良心說話嘛!可小心天打雷劈哪!“奶子"、“大奶"什麼的我不僅還蠻常(不至於常常吧?)掛在嘴邊(像是龜頭尖端懸掛的一絲精子),並且剛在本文中不知廉恥地,以一副色老頭的姿態寫下。那什麼才是我的禁語(TABOO)呢?一如bloody之於英文,如takka(青蛙)之於印度祖尼(ZUNI)語?(這毫無疑問是從語概課本抄來的).以下讓我舉個例子。
2
雖說《包法利夫人》一書,我確實在不久前讀了一遍,但這一例子的引用卻來自敬愛的米蘭.昆德拉先生《簾幕》一書中(我毫不諱言本文中的許多概念接來自昆德拉先生,在此只是藉以闡述而已)。《包法利夫人》一書中最經典的一幕,當屬那被稱之為“愚蠢"、“被愚人所束縛的妻子"(該文字茲誠實地抄自書背面)的艾瑪,在丈夫毫不知覺下經歷了一段不合法的愛情後,搬到了永維鎮上,意外地與舊情人雷昂相遇。雷昂亦萬分意外地在鎮上撞見艾瑪後,往日舊情竟熊熊燃燒,如越滾越大的火球般在心中盲目地橫沖直撞,最後塞滿了它。雷昂於是趁夏爾(艾瑪的丈夫)允許艾瑪在城中停留一天,並由他帶領艾瑪觀戲的當兒,約了艾瑪在大教堂見面。艾瑪在心馳神蕩中為了保持最後一份矜持作出努力,為此她準備了一張撇清關係的紙條,並在雷昂到達時讓不知趣的門衛帶領二人到教堂內四處觀摩。而此刻,雷昂在老頭般無比囉唆的門衛面前竟絲毫找尋不到說話的時機,欲吐還休的語言化作一根根飽滿欲滴的香腸賽住了嘴,使他活像大胃王比賽的參賽者般發不出聲來.或者說,不知趣的門衛在跟他們開個玩笑,一個將浪漫的約會變成大胃王比賽的玩笑。
然而在一陣急躁不耐後,親愛的雷昂終於在也忍不住了!他突兀地將錢塞入門衛手中,甚至連餘額也不顧地拖著艾瑪的手,在門衛錯愕的表情下,以及背後仍舊叨叨不休的挽留聲中奔出門外,上了馬車,雷昂迅即疾呼車夫策馬直行!至此,我們聰明的福樓拜從此不再讓艾瑪發出任何聲音,並拉下馬車簾子將男女主角遮掩起來,只偶爾讓雷昂的聲音在每隔一段時間後喊出一個又一個的地名,甚至一再重複每一處場所的名稱。啊那可憐的,被搞得一頭霧水的馬車夫,感到筋疲力盡,而那瘦弱的馬兒亦聲嘶力竭,氣喘吁吁留著汗,卻總是在同樣的地方打轉。四周場景如風般重複變換,最後那預先寫好的紙條,隨著艾瑪美妙絕倫的手伸出車窗,紛紛飄揚。
在此,我無意抄襲,甚或重複昆德拉先生所寫下的文字。我想說的並非小說中的“瑣碎",而是回扣主題,說話。在進入馬車的那一刻以後,福樓拜不讓讀者聽見兩人的說話(我們甚至可以想像福樓拜在寫作的當下一如那筋疲力盡的馬車夫,而他那同樣讓人敬佩的筆桿則是那匹要死不死的馬)。這就是了。我想說的的是,我所不想說出來的,正是許許多多“只有小說才能清"的事。
3
也許自古以來人類便不斷說話,互相“劫掠"彼此的耳朵(這也是昆德拉先生所提到的)。如果我們細心點,稍微留神的偷聽身邊人的對話,很容易就能聽出以上的狀況。真實的對話之所以不同於小說中的對話,正在於其跳躍性,而其跳躍性則正於每一句話組成一連串的句子,都是一個相互“劫掠"的過程。一旦時機成熟,說話的主權必將轉換,而這麼一種轉換必將持續,一如歷來不斷更迭的王朝。一句突兀的話化作包青天的虎頭刀當面斬下,接著建立起自己的王朝,軍隊。
在如今身處的資本主義、個人主義時代,在現今所謂專業化分工的時代,各門各科被無情且無比精確的分劃成各門各科。各行各業出現了,並成就了一個眾所喧嘩的時代。而為了在“弱肉強食"的環境中生存,為了凸顯一己的能力,為了證明自己的知識,表達自己的學識與涵養,人們必須不斷的說話,以各種技巧說話(比如在什麼時候說什麼話),以各種方式說話(比如在什麼場合說什麼話),以各種語氣說話(該怎麼說話),終於造就了一個"說話的年代"。就地取材而言,各科目便有個種討論課、上台報告,以訓練同學們說話的技巧。在此,說話已失去了其最原始的"溝通"的功能,而轉被"生存"以及“正經”(見面時所說的政治、經濟、哲學、教育等等)所取代。說話距離原始大自然的吟詠越來越遠,並逐步形成自己的生命,肆無忌憚的劫掠彼此的耳朵,咬得稀巴爛樣。
當然關於“說話"還有其它有待討論的,然而在此暫且不加討論,以下讓我再舉一個例子逐步說明關於自己,以及自己的“不說話"。
4
在沙林傑(J.D SALINGER,也就是“麥田捕手"的作者)的“九個故事"裡,其中一則我非常喜歡的故事“艾利絲-有愛與哀愁的故事"。一九四四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故事裡的男主角與其他六十位美國軍人接受了一項反攻前訓練課程而到英國去待了三週。在男主角被派到戰場的前一天,他準備於晚間七時搭火車離開,卻在下午三點鐘便收拾好了行旅。於是趁著這一小段空檔,主角在小鎮上漫步,一會兒便因下起雨來而走進了一間教堂避雨。這時台上正有一團唱詩班的小孩在老師的帶領下歌唱。男主角安靜地聽著,注意到了一位金髮小女孩,邊暗自希望歌詞能更長些。隨後歌唱結束,男主角便走出教堂,進入一間民營茶室吃點東西。就在主角無聊的翻著舊信的同時,他抬頭瞧見了那金髮小女孩,在監護人姑媽以及弟弟的伴隨下走了進來。當小女孩坐下後,發現男主角正往她瞧,朝他笑了笑,走了過去。金髮小女孩在男主角拉過來的一張椅子上坐下,背部挺直,只坐了椅面的四份之一,接著兩人緩緩聊起天來。間中金髮女孩的弟弟查理跑來打岔,打岔完又跑了回去,接著又跑回來坐著。臨了,小女孩要求男主角為她寫一個哀愁的故事,她很喜歡哀愁的情節。可以不必是為了她而寫,可以是為了別人也無所謂,並答應了男主角以後會寫信給他。
一年後,二次大戰結束了。男主角在房中與一位戰友結束了一段急躁而極不穩定的對話後,室友離開,房間獨留下男主角一人。此時,他突然發現了一個未拆開的包裹。男主角毫無興趣的(甚至連地址也不看)將包裹打開,發現是艾絲美(也就是金髮小女孩)在戰爭期間的來信。信中說明她的姑媽患了病使她忙於照顧,但卻時常想起那一段短暫快樂的時光(信中寫著:一九四四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四十五分到四點十五分,萬一你忘記),並期望戰爭趕緊結束,希望他不是攻擊瑟堡半島的第一批軍人。包裹還附上了她父親遺留下來的錶(吃飯時她就不櫬地戴在手上),據說能測量行走的時速,希望他能用得著,最後獻上祝福。信末附:“我在教查理讀書寫字,我發現他是個非常聰明的學生,他希望寫幾個字。請你有時間就趕快回信。空一行,哈囉哈囉哈囉哈囉哈囉哈囉哈囉!查理上"事實上在故事的開頭,男主角收到了一封航空信,是張喜帖。他想他有機會搭飛機出國了吶,花多少錢都沒關係,但自從與那頭腦清醒得怕人的妻子商量後,才發現自己忘了岳母將在那段時間來訪,而自己似乎也沒多少機會跟岳母碰面了。於是他決定無論如何將這一個故事寫下,即使會使她的未婚夫不高興也罷,反正他並不是為了討好任何人。
在那短短的半小時裡,他們到底說了些什麼話?
5
這讓我回想起某次和系上某同學在宿舍門口碰面,聊起了人生以及文學,我默默無語。想起了某次在林蔭路上與某最近剛分手的同學慢行,我默默無語。似乎許多時候我都默默無語。在此,我並不想做一個文藝青年,也不想或多或少有些“刻意”地關心朋友。對於文學以及生活的結晶(或說“只有小說能說清的事”),我總是保持著沉默的態度,像個沉默的司機手握著駕駛盤,專注地望著前方。我並不想藉助什麼其它名義去“劫掠”別人的這一個“東西"(之所以用東西純粹是方便,並且想不到其他代名詞),也不想讓這麼一個“東西"被別人的雙耳給“劫掠"。我想許許多多我所愛且珍視的事,我總是嘗試儘量不將他化成語言說出口,並將他當作其中一塊建築的素材沉埋心底深處,用以建蓋那靈魂深處那無比沉重的巴比倫。因此“艾絲美-有愛與艾愁的故事"中的男主角選擇用筆寫下那一段故事而不是用說的,因為他選擇了讓“小說"來“告訴"我們那短暫而美好的霎那。反正他不是為了討好自己,以及任何人。
“九個故事"的序文引用了短短的兩行禪宗公案:我們都知道雙手拍掌的聲音,但孤掌拍擊是什麼聲音?如果說“九個故事"是一隻手,那有的時候我寧願就這麼當一隻手。
(附:一開始覺得寫得不錯,越看越糟,無論如何還是放了上來.)
文章定位:
人氣(129) | 回應(4)| 推薦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