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把Blogger的新家稍微整修了一下,硬是弄成擁有左右兩邊sidebar(偏偏弄成之後又覺得沒有那麼多東西要擺)、加了月曆。被我命名為阿毛的那隻兔子的真實身分,是一項提供access analysis等等的免費服務,根據他的說明頁,小兔子每天都會讀你的blog,講一些你在blog上寫的話。但這小兔子是日本人的玩意兒,不認識中文,所以他只能撿一些英文來講。睡覺的樣子倒是跟多莉很像啊。
2.阿毛其實是Bee man的名字。為什麼要取做他的名字?我也不知道。只是幫一隻養在blog上的兔子取名字實在令我頭大,隨便拿來就用了。請注意:沒有任何象徵或是紀念意義。
3.稍微剪了頭髮。
4.今天晚上Sex And The City好像要播完結篇了。今年2月完結篇在美國播出的那天,我正好就因為出差而在美國。那是我到美國的第二天晚上,結束幾小時紐約市區短暫遊覽、差點因為打瞌睡的駕駛告別人世、一路膽戰心驚的抵達目的地,吃完晚餐的肯德基(跟台灣的一模一樣--並不是為了證實這一點才吃,純粹是因為那鄉下,除了肯德基麥當勞Chilli’s以外什麼餐廳都沒有)之後,因為嚴重的時差,連電視都沒打開就昏睡過去了。第二天房間門口的報紙頭條就是凱莉給神秘男子摟在懷裡的照片(或許還有人不知道結局吧?雖然台灣的報紙也在第一時間就把結局公諸於世了),我的懊惱真的很難用言語描述。
5.那張報紙我明明記得我放進行李箱了,但是回來以後怎麼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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