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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4 20:31:00| 人氣9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務機要費、首長特別費》律師學者 促建立貪腐追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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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2006年11月6日

律師汪平雲及中研院助理研究員徐永明昨天均呼籲,檢察體系應建立過去整個貪腐體系的追訴政策。汪平雲表示,檢察體系應主動調查各首長的特別費使用情形,包括有無蒐集他人的發票來報帳,以及國民黨黨職併公職是否涉及貪污,他直言檢察體系並未發揮轉型正義的功能,應建立這項追訴政策,而不是屈服人民的壓力只辦國務機要費一案。

徐永明也表示,如果拿國民黨黨職併公職的問題去問檢察官陳瑞仁,他相信陳瑞仁也會說這是貪污。

台灣智庫昨舉辦「如何透過公投達成轉型正義:黨產與反貪腐」座談會,汪平雲與徐永明在會中做以上表示。

對於國務機要費案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汪平雲表示,他沒有參與偵查,不評論個案,但他也指出,即使是認真辦案、公正的檢察官都可能有錯,因此才有司法審判的必要性,否則現在就可定罪。

汪平雲說,檢察體系如能建立貪腐體系的追訴政策,以此檢視各首長特別費使用情形、國民黨黨產等,則司法體系將可對轉型正義做出貢獻。他強調,「選擇性的正義不是正義」,如今國務機要費如此偵辦,則連戰擔任副總統時,為何可以使用特別費?

台長: 台北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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