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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21:27:46| 人氣1,0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求歡被拒 老公FM2迷姦妻子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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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歡被拒老公FM2迷姦妻子吃上官司

 新聞來源:中廣

儘管夫妻雖有同居義務,不過丈夫如果以不正當方式進行性行為,仍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嫌;新竹縣一名陳姓男子懷疑妻子有外遇,求歡未遂,居然向朋友索討俗稱迷姦藥片的FM2摻在果汁內,給妻子飲用,趁著妻子昏迷之際予以性侵得逞。妻子一氣之下到醫院驗尿,反控丈夫妨害性自主罪,全案警方已受理偵辦。

新竹一名五十歲的陳姓男子,和妻子長期感情不睦,陳姓男子認為妻子經常打扮時髦,而且經常晚歸,懷疑妻子私下搞外遇,加上丈夫多次求歡被拒,陳姓男子更加認為妻子不貞。

日前陳姓男子又求歡被拒,於是透過友人取得俗稱迷姦藥片的FM2,摻在妻子的果汁內,妻子喝下果汁後頭暈睡著,陳姓男子於是涉嫌對妻子性侵害得逞,等妻子醒來時發現下半身赤裸,認為被丈夫下藥,於是跑到醫院驗尿,化驗結果尿液中果然含有FM2成份,妻子一氣之下到警局控告丈夫妨害性自主罪。而丈夫陳姓男子在警局偵訊時,則是態度強硬的強調﹂妻子不履行同居人義務,卻反控丈夫性侵害,實在是太超過」!陳姓男子也否認對妻子迷姦性侵。但因妻子堅持提出告訴,且妻子尿液中的確含有FM2的成份,警方還是將陳姓男子函送地檢署偵辦。

法界人士指出,夫妻間雖有同居義務,但一方以脅迫不正當方式進行性行為,仍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嫌;但這部分和一般性侵並不同,屬告訴乃論罪,因此訴訟進行期間也能和解撤回告訴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229-1 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台長: 訴訟-最不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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