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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1 22:31:32|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遵法守法的农民——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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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守法的农民——捕
当代法治的社会主义中国,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农民们通过普法教育进步了,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犯自身权益,有权通过行政诉讼的法律途径,弄清问题的是非曲直。因不服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坑害农民利益的征地行政乱作为,我676户农民认为,不能正面发生冲突,造成不必要的恶性案件产生,定应该遵法守法,依法与权斗,固依法提起集团行政诉讼;依法行政的政府机关是不怕农民们的起诉?但莆田市政府却表现出极度恐慌,先动用公安,后来检察,逮捕了集团诉讼代理人黄维忠,遵法守法者反被扣帽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背后涉嫌严重的土地腐败问题存在?
为控告莆田市公安机关犯法的罪行,和破坏中央提倡创建和谐的社会风气。集团诉讼人委派黄维德上京,2005年12月26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控告,2005年12月29日上午呈送公安部的督办信到福建省公安厅,得到了满意的口头答复,当天下午回到莆田老家却收到城厢区检察院对黄维忠的批捕通知书。
我们相信公安部不会因检察机关的批捕来包屁下属公安机关滥用职权,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渎职罪的罪行,反而更明显触犯《刑法》399条,构成渎职罪。农民们没有钱没有权,现只能请求通过新闻媒体的介入,以公共舆论来引起中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力争通过行政机关或执政机关内部的干涉及时纠正错误,惩治腐败,停止对我代理人黄难忠的政治迫害,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农民的长远生计,维护农民的合法诉讼权利。
下附:1、呈:公安部的《控告书》一份;
2、黄维忠的批捕书一份;
3、呈:莆田市检察院的《控告书》一份。

福建省莆田市
676户失地农民集团诉讼人报道

台長: 星光人力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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